首页
业务领域
律师团队
新闻中心
关于淮竹
所有栏目
公司要闻
行业新闻
149
“主债务履行期限”是什么概念
2022/1/5
主债务履行期限是什么概念
主债务履行期限是相对于保证合同的履行期限来说的。
华律网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下一个
登记结婚需要体检吗
上一个
专利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安徽淮竹律师事务所
向您推荐
“主债务履行期限”是什么概念
长按屏幕
保存至相册分享至朋友圈
汽车批售服务
汽车零售服务
车后市场服务
友情链接:
百度
|
网新科技
|
诏业科技
|
网站优化
|
徽商网
|
网站设计
|
网站制作
|
采买吧
安徽淮竹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皖ICP备2022000003号-1
免责声明
电话
联系
咨询